招标采购信息
鹭江码头趸船扩建工程(工可阶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26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鹭江码头趸船扩建工程(工可阶段),项目业主为厦门轮总海上客运旅游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厦门轮总海上客运旅游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地质勘察(含通航保障方案)、工程测量、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波浪计算成果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鹭江码头趸船扩建工程(工可阶段)。
2.2项目概况:本工程建设内容为扩建1个客运泊位,扩建泊位长度约90m,采用顺岸布置的浮码头形式,共布置1座80m×14m趸船。浮码头通过2座钢引桥,连接后方扩建的90m×8m高桩结构平台,与现有平台顺接。新建趸船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宽度为28m,回旋水域宽度为150m,满足运营船舶回旋的需要。建设内容包括码头水工平台扩建、水域疏浚、浮码头建造与安装、平台景观、通信监控及给排水、供电等配套设施。其他内容详见附件《鹭江码头趸船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
2.3招标内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地质勘察(含通航保障方案)、工程测量,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波浪计算成果报告编制。
2.4工期要求: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的60天内提交勘察、测量报告;在合同签订后40天内提交波浪计算成果报告;在合同签订后60天内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3. 投标人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资质,具有充足的技术力量,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有工程测量(或测绘)乙级、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及以上资质,具备组织开展地质勘察、地形测量及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波浪计算成果报告工作的专业力量。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应具有水运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及具有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专业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及以上社保缴交证明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同时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3.3技术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应具有水运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及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证书;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及以上社保缴交证明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同时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3.4业绩要求: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1 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承担过码头类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业绩。(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上日期为准。)
3.5联合体: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成员不超过 2 个。
3.6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7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3 月 26 日至2025年 3 月 31 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海山路16号海运大厦11楼工程部现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未报名者,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2报名时需提交的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4.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报名时应提交各单位的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报名成功后联合体成员不允许替换。
5.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 4 月 14 日10:00(北京时间)提交到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海山路16号海运大厦12楼监察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s://www.fjpg.cn)、福建省海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fusco.com.cn)及福建省厦门轮船有限公司(http://www.xmship.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轮总海上客运旅游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海山路16号海运大厦11楼
邮政编码:361006
联系人:魏晓宇
电话:0592-2687185
附件:厦轮客旅关于鹭江码头趸船扩建的项目建议书.docx
招标人:厦门轮总海上客运旅游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6日